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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龙传媒(瞿玉杰) 3月20日10点24分,“伊拉克战争”爆发。几乎是在同时,各大网站(如千龙网、人民网、新华网等)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多视角、多手段(文字、视频、动漫等)及快捷、互动的优势,在第一时间推出“伊拉克战争新闻专题”,真正做到了滚动报道。千龙网还将该专题设为主页,方便“性急”的网民了解战况。笔者作过统计,截止20日22时,各网站的新闻发稿量均达到300多条,必将在我国网络新闻的发展史上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然而,笔者注意到,在“伊拉克战争”激战正酣的同时,一场网络新闻间的“伊拉克战争”也全面展开。两者不同的是,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的性质是强者为了占有弱者的资源,而网络新闻间的这场战争却是一些地方网站对“门户网站”的巧取豪夺!上文提到过的各大网站的战争报道,经过鼠标这么轻轻一点,就无偿地为许多网站所“共享”。
这种对网络资源无所顾忌的“拿来”,当然并不是现在才出现的问题,只不过在“伊拉克战争”这样重大的事件中它表现得更加突出罢了。“没有自己的特点”,现在俨然已经成了许多网站的特点。因为办网站是如此“简单”、如此“一本万利”,导致网站建设一哄而起,几乎失去控制。这种状况,一方面侵害了大型网站和作者的权益,另一方面也损害了互联网的形象,应当引起网络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笔者以为,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固然有我国互联网业刚刚起步、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的客观因素,但是更主要的方面恐怕还在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没有落到实处。据我所知,除了人民网、新华网、千龙网等少数几家网站向作者支付稿酬以外,其他网站根本没有向作者支付稿酬的习惯。
其实,咱们并不是缺乏对付“网络寄生虫”的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规定,将作品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著作人享有署名权和依法获取报酬的权利,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面对网络“强盗”,网站及作者们,现在是我们拿起“武器”自卫的时候了! |